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入会承诺书
作为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依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人道法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
二、遵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
三、依法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四、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
五、不以任何形式滥用、篡改红十字标志和名称,不利用红十字标志和名称牟利。
六、不制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红十字会名誉。
七、按规定缴纳会费。
如违反并造成不良影响将自动退会,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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