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红十字会党组开展了历时25天的常规巡察。2024年2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xml:namespace>
第一方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不到位,依法履职能力不够强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市红十字会党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为目标,将学习成果落实到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提升学习成效。一是健全完善制度,全面抓好落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市红十字会党组会每次会议的第一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2024年初至10月31日,市红十字会党组会召开党组会议27次,开展“第一议题”理论学习27次,开展率达100%,每次学习都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二是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习效果。市红十字会各级党组织紧密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将专题理论学习与支部学习结合,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常态化、多频次的开展学习,采取“领导领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的模式,在加强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丰富学习载体,加大学习研讨力度,扩展学习深度。三是加强执行监督,促进成果转化。市红十字会党组将“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把督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长期政治监督任务来抓,采取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监督各支部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着力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科学理论武装水平,对思想不重视、推进不力的将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方式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2.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每月集中学习至少1次,党组成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制定了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二是改进学习方式。多开展座谈研讨、参观践学,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三是结合重点任务和红十字业务工作,制定《2024年市红十字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抓好学习计划落实,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初至10月底共进行29次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精神。
3.主题教育成果落的还不实。整改措施:一是于4月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查摆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主管领导和同志深入分析查摆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问题查摆不准、研究不透。二是深入调查研究,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能力作风建设,从市红十字会主责主业中找准攻坚难题,盯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真正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实效。三是制定《哈尔滨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已于2024年3月28日经市红十字会第10次党组会研究通过,下发至各区、县(市)红十字会。
(二)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
1.依法治会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一是准确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红十字精神,践行红十字会宗旨,切实扛起红十字会的政治责任,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在党组领导下开展依法治会工作。二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列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等形式开展学习,学深悟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会意识。三是筹备召开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成立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建立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治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已于4月1日,向市委编办提交《关于申请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副监事长领导职数的请示》,争取监事会专职副监事长、监事相关职数及机构的设立,目前正在等待批复并持续跟进。
2.主动争取支持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红十字事业发展情况。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红十字会工作,主动争取市政府联系领导专题研究和指导红十字会工作,向分管红十字工作副市长汇报了红十字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2024年,向上争取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项目资金支持总计267.5万元,其中向延寿县玉河镇、安山乡投入60万元,建立“博爱卫生站”4所;向五常市、尚志市投入资金70万元,建立“博爱家园”2个;向五常市、双城区投入30万元,建设“博爱校医室”3个;投入107.5万元,在全市增设“微型救护站”65个。二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积极与市委编办沟通“三定方案”事宜,参照省红十字会方案推进落实。于2024年3月22日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申请市红十字会副监事长领导职数的请示》,并4次沟通争取,市委编办口头答复意见是:由于省委编办未对省红十字会下发“三定”方案,市里参照省里模式,不下发“三定”方案。三是按照《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结合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重新梳理2020-2024五年工作规划,形成2024年红十字全年工作要点,科学谋划年度工作。四是按要求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创新建立协作工作机制。2024年4月10日与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哈尔滨市红十字会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通过协作工作机制,端午节期间,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红十字水域救援队、红十字应急救援机动分队和红十字志愿者服务支队5支志愿服务队开展“平安过端午”安全保障任务,与公安、交警、社会救援力量共同在江南、江北关键点位为市民提供应急保障服务。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2024年10月,市红十字会成为哈尔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71家成员单位之一,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与联动。
3.应急救护培训组织不力。整改措施:一是补充救护培训教学器材配备。积极向上级红十字会争取,同时申报同级财政预算购买培训用模拟人,救护师资服装,补充培训教学器材。已向省红十字会争取应急救护培训模拟人188个;已完成采购模拟人75个、培训师资服装150件。二是扩大持证培训覆盖面。积极向上级红十字会申报彩票公益金项目。2023年培训持证246期,培训人数1.27万人。2024年计划组织292期持证培训,拟培训持证人数1.46万人。截至10月末,已完成培训393期,培训持证人员1.96万人。落实亚冬会志愿者和场馆工作人员应急救护培训。完成对14所高校6600名亚冬会赛会志愿者和38家运动员村、媒体村等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护培训。指导区、县(市)红十字会深入开展持证培训,有针对性地为高危职业等不同群体提供应急救护知识培训,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三是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宣传。利用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宣传力度,让更多公众认识到掌握应急救护知识的重要性,主动学习应急救护技能。已开展应急救护普及讲座131期,受益人群0.76万人。
(三)履行核心职能不够强
1.救援救助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措施:一是与市应急办形成联动机制,推进《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防灾减灾救灾联动工作机制合作协议>的通知》的落实,积极融入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二是积极向省红十字会和市政府争取备灾库升级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备灾物资储备能力,主动与市应急局沟通,建立救灾设施资源联储共备机制;向分管红十字工作的张海华副市长汇报备灾库建设的情况,争取政府支持。三是于2024年4月1日向各区、县(市)红十字会下发《关于加强备灾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区、县(市)红十字会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救灾工作需要的备灾库,18个区、县(市)红十字会采用新建、租用、合用等方式建立、完善备灾库房,目前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备灾库房面积分别为:阿城60平米、巴彦35平米、宾县40平米、道里20平米、道外23平米、方正300平米、呼兰27平米、木兰30平米、南岗31平米、平房30平米、尚志24平米、双城57平米、松北12平米、通河30平米、五常291平米、香坊20平米、延寿40平米、依兰56平米,共计1126平米。
2.人道救助工作还有短板。整改措施:一是走访哈药集团、三联药业、今麦郎等15家企业,挖掘社会资源。主动组织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开展筹资工作培训,提高筹资能力。二是积极拓展筹资方式,利用“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在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线上筹资活动,提升救助实力。今年上半年,全市红十字系统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总计614.32万元,其中筹款283.84万元,筹物330.48万元,捐赠工作效果突出。三是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工作方法,推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得到更好地实施;启动新一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提交的疾病应急救助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对疾病救助范畴进行医疗鉴定,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协调市卫健委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联合会审会议,对7家医疗机构提交的31例总计417.73万元救助资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联合会审核。根据相关部门反馈审核意见,拨付7例患者、共计60.66万元救助基金。
3.会员管理、基层阵地建设工作不扎实。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会员入会和退会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会员管理工作,制作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台账,以及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台账;补充会费收缴依据;统计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二是制定并向各区、县(市)下发相关文件,推进社区红十字服务建设。已制定并向各区、县(市)红十字会下发《关于推进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三是目前全市红十字系统社区红十字服务站数量达到704个,已超过预定目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完成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组织机构及职责内容,对服务站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使社区红十字服务站有效发挥服务联系群众的作用。
4.指导区、县(市)红十字会组织机构建设有差距。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争取配齐区、县(市)红十字会干部。加大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与各区、县(市)红十字会分管领导沟通,配齐区、县(市)红十字会干部。向各区、县(市)红十字会下发《关于积极向上争取完善组织建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组织建设工作,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度表。通河县、尚志市、香坊区、五常市红十字会今年已更换常务副会长,配备了年轻干部,道里区红十字会利用空编新招录一名公务员,为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二是激发区、县(市)红十字会工作热情。通报区、县(市)红十字会2023年度工作排名情况,对排名靠前的单位在“博爱送温暖”工作中予以相应的物资支持和倾斜。三是提高区、县(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围绕“三救三献”主责主业,组织开展对区、县(市)红十字会的业务培训,使每名红十字会干部都能熟知各项业务流程。
5.信息公开透明还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从网站的实用性、便民性、多样性方面进行改进和提升,通过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红十字精神,继续扩大群众知晓度。加大了官网信息更新的频率。年初以来“三救三献”栏目发布相关业务信息18条。“红会要闻”“市红十字会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5条。二是丰富宣传手段。通过市红十字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红十字报、省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平台,结合主责主业发布宣传红十字精神、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基层开展“三救三献”活动的宣传报道,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及时更新“三救三献”栏目。三是完善公示制度。借鉴其他省、市先进做法,制定捐赠款物捐赠程序和方式,学习掌握省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公示”模式,完善捐赠公示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公示捐赠款物具体去向,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初以来,发布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款物情况公示信息15期次。
(四)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一是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程度,将保密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重要议题。及时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等途径提升机关干部保密意识,强化保密工作实效。二是在传达学习市委保密和机要局相关工作提示、工作部署的基础上,强化保密工作部署,提醒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要求。三是强化保密制度建设。将各项保密制度的更新完善纳入保密委员会会议日程,健全完善各项保密制度规定。目前已针对当前保密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求,围绕工作秘密保密管理工作等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市红十字会工作秘密保密管理规定》。将继续与市委保密和机要局沟通,陆续修改完善各项保密工作制度。
2.保密委员会调整不及时。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机制。二是将保密委员会的换届、调整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提交党组研究讨论,市红十字会本届保密委员会已于2023年9月11日进行了调整。三是规范记录保密委员会工作记录。市红十字会保密委员会纪录中将详细记录参会人员,不再以“保密委员会成员”的名义记录。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已于2023年12月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推进舆情分类处置和科学管控。2024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对意识形态领域潜在风险进行1次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推进舆情分类处置和科学管控。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2023年6月对直属单位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对全会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2.工作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涉及风险防控预案、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等类似重要文件出台的情况,及时提交党组会议审议。二是撰写高质量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专题报告并经党组研究审议通过后上报相关部门。三是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市红十字会实际,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意识形态调查研究制度、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分析研判和监测管控制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经会党组审议后印发。
第二方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够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实
(一)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1.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缺失。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工作部署,总结2023年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2024年年初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推动工作落实。二是结合市红十字会实际制定年度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确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并细化具体推进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工作要求等,切实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系统谋划、组织领导的作用。任务清单梳理制定后,作为“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事项提交党组会集体审议确定。三是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政治理论学习、重大任务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情况,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
2.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严重缺失。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市红十字会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从完整性、合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四个方面着手,对现行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使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更加完善、适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制度保证。二是领导带头抓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三是以讲严格、讲认真的态度抓落实。机关党委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协助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各支部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年度任务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教育,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谈心谈话制度的宣传教育,使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内团结的重要法宝。二是完善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谈心谈话的相关规定,更新完善市红十字会谈心谈话制度。三是抓好落实。确保“一把手”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分管部室负责人与普通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在重要节假日前,逐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以及部(室)、中心负责同志谈,党组成员与分管部室谈,确保不落一人,2024年上半年开展谈心谈话30人次。
(二)监督责任未落严落靠
1.日常监督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聚焦日常监督薄弱环节,着力完善体系建设,创新机制和手段,推动解决日常监督责任不明晰、覆盖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等问题。建立了领导分片包联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风险排查、沟通会商、调阅资料、参加会议、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和专项治理等监督手段,与驻在单位就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情况、薄弱环节、廉政建议等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不断优化监督效果。二是纪检组分片包联成员到监督对象单位列席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审核会议材料。加强党性教育、廉政教育,有效推动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在生活上寡欲,行动上慎独,真正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三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对驻在单位及直属事业单位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等重大资金使用方面的监督监管。完善对驻在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包联督导机制、纪检组成员划片包联制度,定期深入基层一线实地监督、专项监督,有效推动各纪检监检查部门履职尽责,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列席监督对象单位党组会,参加4个议题。
2.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对募捐款使用、救灾救助物资管理等重点领域中潜在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主动发现问题力度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了解不够深入,“不能腐”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完善,只采取工作提示、报送情况等书面监督方式,监督质效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章程》相关法条和省红十字会文件有关规定,向市委相关部门申请成立监事会。二是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推进权力运行监督、预防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红十字会内部监督质效。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捐赠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公开捐赠信息。
3.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召开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牵引,通过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带动各支部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月份组织市红十字会党员干部开展以“弘扬廉洁文化、传承优良家风”为主题的廉政征文活动。三是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活教材”的震慑警醒作用,着重运用红十字系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做实“以案示廉”。7月24日组织机关及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以原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智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警示在职干部引以为戒,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三)能力作风建设不扎实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有发生。整改措施:一是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对这笔资金支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对当时涉及到的财务人员、经手人等进行了约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三是层层传导责任,传导压力,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加强资金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等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
2.提能力转作风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2024年1月至7月,总计向上争取到项目及资金支持387.72万元。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省红十字会争取到“博爱”系列项目9个,其中,争取到“博爱家园”项目2个,落地五常市、双城区,投入资金30万元;争取到“博爱卫生站”项目4个,落地延寿县玉河镇、安山乡,投入资金60万元;争取到“博爱校医室”3个,落地五常市、尚志市,投入资金70万元;争取到“微型救护站”65个,投入资金107.5万元。以上共计争取到项目资金267.5万元。另外,从省红十字会争取到120.22万元,用于尚志市老街基乡龙王庙村灾后修建村民饮用水井。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硬件建设于今年11月中旬完工。市红十字会与项目所在区、县(市)红十字会签订项目协议,把关项目预算,采取周例会、月小结、季汇总和现场踏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共同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明确“三救三献”年度工作任务,设定具体量化指标,全程指导区县(市)红十字会落实,按季督导,年终排名。已完成对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三献”等工作进行指标量化分解,持续动全市红十字系统主责主业工作开展。三是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对攻坚破难任务的督导力度,深入查摆检视转变作风问题。制定了加强学习型机关创建、攻坚破难和问题查摆检视的相关方案并按计划推进。
3.不作为、慢作为问题还有发生。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查审计和监督管理。对违规出借个人资金进行查账。二是深入查摆,实事求是,坚决遏制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三是加强社会救助、捐赠等重要工作的督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有明确捐赠意向的款项,及时与捐赠方沟通,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针对疫情已过的实际情况,用于符合红十字宗旨的人道救助。对于疫情非定向捐赠款,按照红十字宗旨和人道需求统筹安排使用。已形成《关于征求改变捐赠用途意见的函》,并与捐赠方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取得联系,发函并说明情况,兴业银行回函同意后,转变结余资金用途。
(四)廉洁风险点问题突出
1.财务管理混乱。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不适应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解除了劳动关系,把工作严谨、政治素质好、纪法观念强的干部选到会计岗位。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预算编制、资金使用。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经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查审计和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对财务运行监督检查,每年定期进行专项审计。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请专业审计人员协助对此问题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化水平。
2.固定资产未入账。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工作。二是注销其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三是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办法、处置办法及配置标准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熟悉有关政策规定,提高工作水平。经查一体化系统,2023年6月至9月单位采购复印机等已计入固定资产。
3.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将租车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二是深入学习采购相关工作规定和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采购方式。三是制定市红十字会申请用车制度,凡涉及政府采购用车情形均需填写《用车申请单》,严格按制度规范用车申请审批流程。
第三方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组织保障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2021年度、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一把手”批评、班子成员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以提希望、建议代替批评。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相互批评中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不做好好先生,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二是精准查找问题。党组书记对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党组成员敢于发现问题,正视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抓住问题根本,对症下药加以纠正。党组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对照检查材料,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表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态度。三是全面对照检查。把抓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班子和党组成员对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检视到位。4月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思想深处进行了自我反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巡察反馈各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二)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组织组工干部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学深学透制度规定精神。二是完善职务职级提拔晋升方案。将干部考察环节中加入政治鉴定“双签字”要求。三是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凡是涉及干部职务职级提拔晋升事宜的党组会议,均邀请纪检组列席会议,对市红十字会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监督。
2.干部管理监督基础工作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哈尔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汇编,进一步学习掌握干部档案相关政策要求。二是按要求补充完善档案中缺少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调入材料。三是认真做好 “三龄两历”认定。
3.统筹谋划队伍建设不够。整改措施:一是注重选拔年轻干部。通过公务员考试、选调生招录等渠道招录年轻干部,为红十字会队伍注入新鲜血液。2024年已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2名干部,2名干部于6月24日报到。二是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完善年轻干部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对年轻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积极为干部成长、进步搭建平台。组织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和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7次10人次。实行“导师制”,对2名新招录公务员安排处级干部导师,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三是建立干部关心关爱与荣誉激励机制。经常性与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关心关注干部工作和生活方面存在问题,帮助干部克服生活上的困难,支持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当中。通过组织各类表彰活动,让优秀的组织和个人获得更大的荣誉感,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共同奋进力量。组织“学习强国”争先赛,评选出了张媛媛、邸丹、张玉欣3名积分最高者为市红十字会学习强国“学习标兵”,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进行了“挑战答题”比拼,选拔出徐杰等3名优秀选手参加市直机关决赛。
(三)党建工作薄弱
1.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能力。补充完善党的基层组织相关手续及党员转正手续,并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三是提醒督促各支部按期换届,批复和选举结果由会机关党委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备案。向各支部下发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提示,涉及换届的支部为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党支部,该支部已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
35.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详细的组织生活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详细的组织生活会方案,指导各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明确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内容和时间安排,加强会议组织、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议程,确保组织生活会按规定有序进行。二是准确把握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安排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环节工作。三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对开展的学习活动,安排支部专人做好记录,支部书记进行把关,确保记录要素齐全,详略得当,能真实反映会议过程和会议作出的决定。
第四方面:上次巡察整改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市委巡察反馈的4方面15项40个问题,均按销号处理。本次巡察发现,还有2个问题整改不彻底。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一是深化认识,加强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于4月3日召开了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党组主动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召开巡查整改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带头,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次明确责任分工,由机关党委牵头,综合部、业务部、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密切配合,用好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四个体系”,强化组织联动,用“五个到位”确保巡查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问题整改不彻底。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明确红十字会在突发自然灾害、重大事故中工作职责,制定结合救助工作实际,完成制定《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二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工作职责。已于2023年12月22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三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哈尔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资料汇编,进一步学习掌握干部档案相关政策要求。按要求补充完善档案中缺少的《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表》和《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本人配合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776788;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101号;邮编:150040;电子邮箱:hrbredcross@126.com
中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党组
2024年11月11日